20221020_為主發光
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-馬太福音5章15節
文│張錫華 牧師
「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」
人們點燈不放在斗底下,是要放在燈臺上:這話的意思是要將燈臺放在特別明顯的位置上,以照亮周圍的環境和人們。我們若想要為耶穌發光,去照亮我們四周的人們,那第一就是必須勝過生活上的憂慮。我們為耶穌發光時,不要志氣高大想要照亮整個世界,而是只求「照亮一家子的人」;不要企圖祈求到處顯揚,但只求照亮耶穌所要我們照亮的地方。
親愛的朋友:
每一位願意相信耶穌的人都是『鹽』,都是『光』;但我們這鹽可能會失去味道,我們這光也可能被扣在斗底下發不出光來,因食衣住行等現實問題而熄滅。想要為耶穌發出光來,首先在於我們生活的態度是否正確,我們究竟是為耶穌活著,或只是為自己活著。
我們一起來禱告:
主耶穌,我願為祢而活,求祢使我成為眾人面前的光和鹽,謝謝主耶穌。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。阿們!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