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0612_遵循誡命
耶穌說:「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-馬太福音19章21節
文│張錫華 牧師
"耶穌說:「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"
"願意作完全人",表示他現在仍是不完全;即使人遵行了主所說的一切誡命,在主看仍是不完全的。
"就必有財寶在天上",表示他現在所有的,不過是暫時的,他在天上仍舊一無所有。
"你還要來跟從我",表示他即使將所有的分給人,若在他的心裡沒有耶穌,仍然與他無益。
本文並不是要每一位相信耶穌的人,都去過貧窮的生活,主耶穌這樣作是有祂的目的,為要讓人知道,人並不能藉著行善,來著得永遠的生命。
親愛的朋友:
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、愛人;如果你願意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那就是愛神,愛人的最好示範;聖經提醒我們,人不當只看自己的需要,也當注意別人的需要,這就是愛神,愛人最具體的表示了。
我們一起來禱告:
親愛的主耶穌,祢告訴我愛人最具體的作法,就是伸手去扶持困苦的人,幫助窮乏的人,最後還要來跟從祢,就必有財寶存留在天上,謝謝主耶穌。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。阿們!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