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0603_為主發光
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-馬太福音5章15節
文│張錫華 牧師
"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"
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:意即放在特別明顯的地位上,以照亮周圍的環境和人們。我們若要為主發光,照亮我們四周的人們,就必須勝過生活的憂慮。我們為主發光,但不要志氣高大,想要照亮全世界,而只求「照亮一家的人」;不要企圖祈求到處顯揚,只求照亮主所要我們照亮的地方。
親愛的朋友:
每位相信耶穌的人都是鹽,都是光;但我們這鹽可能會失味,我們這光也可能被扣在斗底下,因衣食生活等現實問題而熄滅;這都在於我們生活的態度,究竟是為主活,或是為自己活。
我們一起來禱告:
主耶穌,我願為祢而活,求祢使我成為眾人面前的光和鹽,謝謝主耶穌。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。阿們!




